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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关于复排《马兰花》的话题

丰碑 2009-10-24 11:09:26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位“郑重建议上海沪剧界开始复排”,并且把“复排”提高到“这也是振兴沪剧的一个思路”的高度的blogfeiyunpu 网友声称“甚至于露香女瑞珏也都是复排而不是新戏”,对此,鄙人真正领教了什么叫信口开河。 ...
沪剧人 发表于 2009-10-23 17:21



同感。
剑鸣视点 2009-10-24 11:43:04 显示全部楼层
瑞珏同理。

凡是剧本内容动筋骨的,就是在复排过程中的反复打磨。

所以后来的演出本就是再重新排练的结果。

即使是一个名段,比如茅善玉的拿手“花园会”,第一次的红花大奖是邵派陈波,后来是王派孙徐春。甚至于 ...
blogfeiyunpu 发表于 2009-10-23 21:17


“重新排练”和你所说的“复排”是不同的概念,“365 ”网友在上面的跟帖中已经指出:“每个戏在演出中,一边演出一边修改是常见的事情,这种一边演出一边修改显然不是‘复排’的概念”。希望blogfeiyunpu 不要偷换概念,辩论最犯忌的是偷换概念。
崇尚真善美、鄙视假恶丑。
古龙 2009-10-24 11:50:07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古龙 于 2009-10-24 11:53 编辑
看到大家对于振兴沪剧而展开各方面的讨论,我感到非常的高兴,这也是大家深入了解及推动某件事物所必须进入的阶段,但是恳请各位老师在讨论的过程中尽量不要像辩论大赛一样,非要力求是正方或是反方获胜这样的局面, ...
admin 发表于 2009-10-22 12:16

先表个态,支持admin站长上述观点。
重发这个帖子,是我以实际行动帮助恢复数据库、活跃论坛争鸣氛围的最先宗旨,因为我的回帖恰好是在那天出的故障,所以记忆犹新。
论坛者,评说和议论之坛。是发表个人意见、阐述个人观点的所在。任何人的言论,在这里统统都是“一家之言”,赞同和反对不同的言论,是“正方”和“反方”的基石,也是各人的自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且以理服人,是正反双方(不是“敌对双方”!)必须具备的气度和胸怀,惟其如此,论坛才更富有活力!
争鸣者,绝不等同于争吵。百家争鸣会使人在是与非的辩论中,抽丝剥茧、驱云拨雾,使大家看到似是而非抑或是似非的问题的本质;而争吵,则象“倒翻田鸡篓”一样,看似热闹,其实闹心!我不喜欢。
在网络上,其实和在现实生活中是一样的,附炎趋势或者目空一切有何必要?有了辩论,也最好也不要做旁观者,而是做一名积极的参与者!
“千古帝王之悠悠万事”功过尚有百姓断!更何况是一介草民的只字片语、碎纸闲言?!
出去度假,潇洒了两天,回到这里,【争鸣】二字赫然在目!就此再说说自己的“一己之见”!
哈哈……
剑鸣视点 2009-10-24 11:58:25 显示全部楼层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信口开河把新剧目《露香女》、《瑞珏》说成“复排”明明错了,承认说错了没有什么,还要“硬撑”就更加“失分”了。

辩论需要摆事实、讲道理,不是文过饰非、强词夺理。
崇尚真善美、鄙视假恶丑。
晓明 2009-10-24 14:35:18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到此,现今复排《马兰花》的操作意义有多大,《露香女》等戏是否属于复排。答案应该是相当明了了。
从进入沪剧网的那天起,就拜读了blogfeiyunpu 网友的一些文章。也聆听了你和其他网友的一些争议。想要说的是无论你是大学教授也好,家里的长辈和沪剧前辈有故也罢(经你的反复介绍,这一切都已经牢牢的记住了)来到了这里,大家都一样,都只是作为沪剧网的一份子。都只是个普通网友。千万别太在乎自己了。注意到了,在这里谙熟沪剧的人士很多,文笔精彩的先生不少。摄影技术娴熟的老师也有。他们都默默无闻的为我们这个大家园在耕耘着,奉献着。彼此间是那么的融洽,和谐。就连徐蓉这样的专业演员也是那样的谦卑和气。这样的人们才能得到大众的尊重与支持。
论年龄和资历,我可能和你相差一大截。但在这里,我们都是同一网站里的朋友。为了共同钟爱的沪剧我们在网站相会。也为了网站的繁荣,我们彼此都应该努力做个可爱的网友。
blogfeiyunpu 2009-10-24 18:51:10 显示全部楼层
blogfeiyunpu :你自己去问茅善玉吧,《露香女》是不是属于“复排”?对《露香女》上演,我是最早采访的记者之一,如果你无法联系茅善玉,我25日会和小茅碰头,如果需要我可以当面向她求证。 ...
剑鸣视点 发表于 2009-10-24 09:16

好啊。

希望你当面也问一下,复排马兰花的建议是不是让她感到耻辱。不要只问你认为对你有利的发问,而不问你自己的软肋。

殷切期望听到茅院长的亲口回答。

如果你不问这一条,那么你就是那种拙劣的记者不敢问你自己说的让沪剧界感到耻辱的话。
博客飞云浦
blogfeiyunpu 2009-10-24 18:54:45 显示全部楼层
复排那是一定属于老戏新排?!如果版本改了呢。

只有那种原封不动只是重新走台,才不是呢。

并且也请关注提议复排的本意是啥,这才是问题的关键点。

至于,能够称呼小茅的人未必能够让茅善玉亲口出来说一句公道话----请注意不是传话。
博客飞云浦
blogfeiyunpu 2009-10-24 19:01:33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logfeiyunpu 于 2009-10-24 19:03 编辑

上次已经贴过,被丢失。从新发一次。也请副总把这个上海沪剧院的回函跟小茅提一下。是否是不符合上海沪剧院院长的意思。

***************************************************

上沪先生女士,你们好!

先已发了一个在那个汤姆网站,被退回。

再发一次。

从中国沪剧网知道你们欢迎献计献策。特地把我回忆马兰花的博文结束语再在这儿重新说一说。

马兰花儿童剧国庆献礼,马兰花童话片请来黎明姚明周立波配音。估计一定会有轰动效果。

你们何不重排当年的沪剧马兰花呢。

我至今记得在人民大舞台看早场的激动。许多小朋友和我一样当时急切地等待着大幕拉开,等待着小兰和小鸟复活。

这是一部群戏,好多青年演员可以出彩。也肯定会受到那些小学生的喜爱特别是有沪剧班的小学学生。

保持联系。

振兴沪剧。

致礼。


赵燮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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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的回复(不是那种收到来函之后的网站自动回复)

赵老师:
     您好!
     收到您的来信我们很高兴,像您这样热爱和关心沪剧的人士我们非常欢迎。您的想法我们已经提交院内领导,他们也十分高兴。希望能与我们保持联系,多多沟通,沪剧要振兴,关键靠民众。


感谢您对国家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沪剧的关注。



上海沪剧院
地址:上海天平路38号甲
邮编:200030
电话:62821616*180
博客飞云浦
blogfeiyunpu 2009-10-24 19:04:38 显示全部楼层
“重新排练”和你所说的“复排”是不同的概念,“365 ”网友在上面的跟帖中已经指出:“每个戏在演出中,一边演出一边修改是常见的事情,这种一边演出一边修改显然不是‘复排’的概念”。希望blogfeiyunpu 不要偷 ...
剑鸣视点 发表于 2009-10-24 11:43


你还强词夺理硬把喋喋不休说成是贬义褒用呢。
博客飞云浦
blogfeiyunpu 2009-10-24 19:11:03 显示全部楼层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信口开河把新剧目《露香女》、《瑞珏》说成“复排”明明错了,承认说错了没有什么,还要“硬撑”就更加“失分”了。

辩论需要摆事实、讲道理,不是文过饰非、强词夺理。 ...
剑鸣视点 发表于 2009-10-24 11:58

请问你有没有文过饰非强词夺理?

事实是你包庇骂人的人,不止一次两次了。

啥是你的真善美呢。你不是一直认为有理继续保留在哪儿吗。

你只要自己回想一下啥人先动口骂山门,而你置之不理。我多次提出请沪剧网管管这种不讲理谩骂的风气,你一再说你有理,好像这就是和谐了。

你的耻辱用词难道不是出错吗,难道你不是从对沪剧界的耻辱再扩大到编剧的耻辱吗。
博客飞云浦
blogfeiyunpu 2009-10-24 19:19:56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blogfeiyunpu 于 2009-10-24 19:31 编辑
先表个态,支持admin站长上述观点。
重发这个帖子,是我以实际行动帮助恢复数据库、活跃论坛争鸣氛围的最先宗旨,因为我的回帖恰好是在那天出的故障,所以记忆犹新。
论坛者,评说和议论之坛。是发表个人意见、阐述 ...
古龙 发表于 2009-10-24 11:50

老先生啊,争吵可以,不过是从辩论稍微偏了一点点。那么谩骂就不是争吵了----

这网站有人谩骂到让人忍无可忍的地步,你总也看到了吧。

我曾经贴过希望不要谩骂的帖子,无动于衷。为啥不讨论一下这是否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呢。

为啥不来辩论一下争鸣一下“王八”“过街老鼠”“性药广告”之类的恶毒攻击到底是不是应该禁止呢。

如果不敢争鸣这样的问题,那么副总拉偏架势很明显的事情。

至于“信口开河”这四个字最初不是副总按在我头上的。而是一位网友网文中有出入,他就说人家信口开河了。

我记得他的网文有些他不知道的事情出入而已,这和信口开河的故意是两码事。作为管理员如此对待一个网友(那次并不是对我,就是他第一次用这种口气)一下子就判断人家是信口开河,是作的对还是不妥。

作为领导者,应该注意身份。比如网站主人发帖的语气语调,还有好些斑竹的为人多么妥贴。而如果领导者不能一碗水端平,反而表示自己和小茅能够直接见面(透露这个信息用小茅这个口气————————注意到他从未在此如此称呼过茅善玉,这不是显摆么)却不提是否是给茅院长带了耻辱也不准备问茅院长对网友提建议一事的看法,那就再次证明拉偏架和有选择性地办事执法倾向。

普通网友无碍大家都是平等身份,而领导先生如此做派,那就难怪沪剧网谩骂声不断,文明气息不足。
博客飞云浦
blogfeiyunpu 2009-10-24 19:21:59 显示全部楼层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信口开河把新剧目《露香女》、《瑞珏》说成“复排”明明错了,承认说错了没有什么,还要“硬撑”就更加“失分”了。

辩论需要摆事实、讲道理,不是文过饰非、强词夺理。 ...
剑鸣视点 发表于 2009-10-24 11:58

你把贬义褒用和耻辱说错了,还要硬撑就失分了,不是吗。

可以说的事情还有你把当年沪剧马兰花的编剧导演实际上也羞辱了一下。
博客飞云浦
blogfeiyunpu 2009-10-24 19:39:35 显示全部楼层
话说到此,现今复排《马兰花》的操作意义有多大,《露香女》等戏是否属于复排。答案应该是相当明了了。
从进入沪剧网的那天起,就拜读了blogfeiyunpu 网友的一些文章。也聆听了你和其他网友的一些争议。想要说的是无 ...
晓明 发表于 2009-10-24 14:35

晓明网友,操作意义大小和提建议的出发点是两回事情。

而且当时的着眼点是六十大庆和儿童剧汇演,-----这早就有有理解这一点的人。不理解这种关心爱护反而使它提到了让沪剧界感到耻辱的高度,并且是一个沪剧网管理员的帖子,显然有失水准。

要记住同样一句话,我们平头百姓和高层领导口中说出来的分量和含义是不一样的。

打个比方吧。老百姓手机传递某些笑话,如果领导跳出来公开讲呢。
博客飞云浦
365 2009-10-24 19:42:53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啊。

希望你当面也问一下,复排马兰花的建议是不是让她感到耻辱。不要只问你认为对你有利的发问,而不问你自己的软肋。

殷切期望听到茅的亲口回答。

如果你不问这一条,那么你就是那种拙劣的记者不敢问你 ...
blogfeiyunpu 发表于 2009-10-24 18:51


你可以自己去问茅院长,你不是标榜说沪剧院给你“不是那种收到来函之后的网站自动回复”吗?
365 2009-10-24 19:49:05 显示全部楼层
上次已经贴过,被丢失。从新发一次。也请副总把这个上海沪剧院的回函跟小茅提一下。是否是不符合上海沪剧院院长的意思。

***************************************************

上沪先生女士,你们好!

先已发了 ...
blogfeiyunpu 发表于 2009-10-24 19:01


blogfeiyunpu 就像芙蓉姐姐一样自恋,用一封沪剧院的回信(还一定说“不是那种收到来函之后的网站自动回复”)来往自己脸上贴金。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如果沪剧院认为blogfeiyunpu 的建议有用,就采纳了,还会这样例行公事回复?真是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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