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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关于复排《马兰花》的话题

剑鸣 2009-10-27 08:43:09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不起,只占多少人而已。

百分比?

你不要把凑齐几个人就当作大多数!

为啥你不说说茅善玉感到耻辱了没有。
blogfeiyunpu 发表于 2009-10-27 06:14


如果你是没有文化的大老粗,我就不会这么高要求你,可是,通过你反复的自我张扬,我得知你是大学的副教授,虽然,你可能不是中文的副教授,也不是数学的副教授,但是,我想能够成为副教授,起码的中文和数学基础总归应该有的,起码的逻辑知识也应该有的,可是,你一而再、再而三违背这些基础知识,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在这个主题的帖子跟帖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支持你的观点。你却一而再、再而三偷换概念。怎样统计百分比?当然是这个主题的帖子跟帖人的百分比,现在这个主题跟帖数到120多楼,没有一个人支持你的“复排”论点,是多少百分比?你却偷换成全网站注册的人数。我给你出个点子:你用全世界的人数来统计百分比岂不更好?!

你一直表示要和我“打”,我原来苦于“管理员”身份,不方便和你“打”,现在好了,我和你一样的网民,而且,你是“副教授”,我只是“小学生”,你是“金牌写手”,我只是“新手上路”,咱们“打”起来不会有人觉得我欺负了你,因为我是“弱势群体”。
石库门 2009-10-27 09:49:43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是没有文化的大老粗,我就不会这么高要求你,可是,通过你反复的自我张扬,我得知你是大学的副教授,虽然,你可能不是中文的副教授,也不是数学的副教授,但是,我想能够成为副教授,起码的中文和数学基础总 ...
剑鸣 发表于 2009-10-27 08:43


读剑鸣网友犀利的网文,痛快!
古龙 2009-10-27 09:50:35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的“主贴”,原意很明白,积极参与争鸣。为争取有个比较正常的争鸣氛围,我只不过当时说的比较婉转一些而已。
现在重申一下,我以前是支持剑鸣视点、现在支持剑鸣网友的观点。
我重申,单靠复排马兰花来奢谈沪剧之振兴,是江郎才尽、是黔驴技穷,完全可以认为是沪剧院的耻辱!
如果沪剧院不觉得耻辱,我也为他们感到耻辱~~!
有句话说,“知耻者,近乎勇!”,可惜了某些网友的一意孤行,所以失道寡助!
365 2009-10-27 10:10:31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会奉陪到底,那因为我是在和一位普通网友讨论争鸣。而不是在造反挑战你的权威。

所与你无法把我打成右派。

blogfeiyunpu 发表于 2009-10-27 06:18


副教授先生,又写错字了!应该是“所以”,不是“所与”哦!我知道你又会推说是电脑码错了字,把责任推给电脑。
blogfeiyunpu 2009-10-27 20:13:35 显示全部楼层
副教授先生,又写错字了!应该是“所以”,不是“所与”哦!我知道你又会推说是电脑码错了字,把责任推给电脑。
365 发表于 2009-10-27 10:10

请去查对出版书籍,未校对出来的错字有多少。

再去查对你自己的帖子,你也清道自己的错别字。
博客飞云浦
blogfeiyunpu 2009-10-27 20:14:24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的“主贴”,原意很明白,积极参与争鸣。为争取有个比较正常的争鸣氛围,我只不过当时说的比较婉转一些而已。
现在重申一下,我以前是支持剑鸣视点、现在支持剑鸣网友的观点。
我重申,单靠复排马兰花来奢谈沪 ...
古龙 发表于 2009-10-27 09:50

支持耻辱论点的增加到三。
博客飞云浦
blogfeiyunpu 2009-10-27 20:22:06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是没有文化的大老粗,我就不会这么高要求你,可是,通过你反复的自我张扬,我得知你是大学的副教授,虽然,你可能不是中文的副教授,也不是数学的副教授,但是,我想能够成为副教授,起码的中文和数学基础总 ...
剑鸣 发表于 2009-10-27 08:43

你把这个网站推广到全世界是无稽之谈。
争鸣是在网站内部,不是在这条线内部。因为你发起的就是对全体网民而言。并不及其他。你根本没有对全世界来发起这个争鸣。
所以分母以你发起的对像为准是对的,即使你说一百多帖子可人数就那么几个参与者。何况其中并不都是支持你这个“弱势”代表。
现在又从文学推到数学了。没有多少人参与就是表示对此不感兴趣。对此感兴趣的人只是极少数。你运用自己的位置想要发动群众的念头,大家并不买账。
因此。这条线虽然已经不再置顶,也就只有我和那么几个人在继续关注。
博客飞云浦
剑鸣 2009-10-27 20:49:46 显示全部楼层
你把这个网站推广到全世界是无稽之谈。
blogfeiyunpu 发表于 2009-10-27 20:22


这一点blogfeiyunpu 先生又说错了。互联网本来就是全世界的,你却说“把这个网站推广到全世界是无稽之谈”。请问blogfeiyunpu 先生,你自己现在不就在国外吗?如果这个网站没有推广到全世界,你怎么能够在国外上网来呢?!

所以,blogfeiyunpu 先生说话不能信口开河(原谅我词汇贫乏,又用了你很反感的这四个字)!
blogfeiyunpu 2009-10-27 21:12:48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点blogfeiyunpu 先生又说错了。互联网本来就是全世界的,你却说“把这个网站推广到全世界是无稽之谈”。请问blogfeiyunpu 先生,你自己现在不就在国外吗?如果这个网站没有推广到全世界,你怎么能够在国外上网 ...
剑鸣 发表于 2009-10-27 20:49

那么你赶快更正一下----

本次争鸣的面涉及到全世界互联网网民。

我说的“把这个网站推广到全世界就是无稽之谈”是指你说的分母要以全世界来计算,而不是指本站民众。
博客飞云浦
剑鸣 2009-10-27 21:22:13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你赶快更正一下----

本次争鸣的面涉及到全世界互联网网民。

我说的“把这个网站推广到全世界就是无稽之谈”是指你说的分母要以全世界来计算,而不是指本站民众。 ...
blogfeiyunpu 发表于 2009-10-27 21:12


blogfeiyunpu先生 再一次颠三倒四,出尔反尔:就在半小时之前,你言之凿凿写下“你把这个网站推广到全世界是无稽之谈。”半小时之后又偷换概念了,你一个堂堂大学副教授就这样和我这个小学生进行辩论?!“本站民众”都在看呢!你不汗颜我都为你感到汗颜啊!
剑鸣 2009-10-28 07:52:46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会贴出一个帖子继续呼吁复排

blogfeiyunpu 发表于 2009-10-22 06:33


blogfeiyunpu 先生,请你自己看看你那个《 郑重建议上海沪剧界开始复排 》的帖子,至今有没有一个人附议?有没有一个人表示支持你?

在本主题帖子里,你推说因为我“管理员”的帖子是“耻辱”论,别人不便发表意见,这至少也可以作为一种借口,那么,你那个《 郑重建议上海沪剧界开始复排 》的帖子总应该有人支持你了吧?

我再告诉你,我当时作为“管理员”身份,为了让你的观点便于被接受,也让网友真实发表自己的观点,我对你那个帖子特意不跟帖发表任何意见,就是为了让所有网友畅所欲言。现在,事实证明,失道寡助,你的“复排”论实在不得人心。
剑鸣 2009-10-28 08:00:31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希望blogfeiyunpu 先生从善如流,不要再继续“硬撑”强词夺理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公道自在人心”这些老话都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啊!
365 2009-10-28 08:09:06 显示全部楼层
请去查对出版书籍,未校对出来的错字有多少。

再去查对你自己的帖子,你也清道自己的错别字。
blogfeiyunpu 发表于 2009-10-27 20:13


“副教授”写错字,死不认账。死猪不怕开水烫,丢人现眼啊!
365 2009-10-28 08:15:41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耻辱论点的增加到三。
blogfeiyunpu 发表于 2009-10-27 20:14


“副教授”数学知识好像很差哦,请问你“三”这个数字是如何统计出来的?真是睁着眼睛瞎说。
石库门 2009-10-28 09:29:09 显示全部楼层
从blogfeiyunpu两个关于“复排”的帖子没有得到一个网友支持,已经证明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公道自在人心的道理。

你的拙劣表演已经激起民愤,奉劝blogfeiyunpu不要继续在中国沪剧网丢人现眼了,还是买块豆腐撞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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