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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瑜 汉族,1947年出生,上海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沪剧代表性传承人,国家一级演员。曾任上海市政协第九、十、十一届常委。
陈瑜于1960年进上海市黄浦区戏曲学校学艺,1962年转入艺华沪剧团学馆,毕业后留团担任主要演员,1972年进入上海人民沪剧团(今上海沪剧院)担任主要演员,曾任上海沪剧院青年团团长。
先后主演《半把剪刀》、《返魂香》、《无辜的罪人》、《雷雨》、《杨乃武与小白菜》、《樱花》、《画女情》、《清风歌》、《明月照母心》、《今日梦圆》、《我心握你手》、《雾中人》、《心有泪千行》和《上海老师》等剧目,还在《明月照母心》、《昨夜情》等沪剧电视连续剧中担任主演。她的表演富有激情,擅长塑造当代各种不同类型的人物形象,在赋子板的演唱上尤见功力,创造了沪剧“陈派”表演艺术。
曾先后在1992年荣获第九届中国戏剧梅花奖;1989年和1992年两次荣获国家文华表演奖;1989年和1992年两次获得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主角奖;1991年荣获全国戏曲现代戏优秀演员奖;1995年获得中国戏剧节优秀配角奖;1993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荣获第八届中国人口文化奖优秀女主角奖;2002年获国务院颁发的“优秀专家”称号;2002年荣获第十一届中国人口文化奖最佳演员奖;还先后被评为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和上海妇女“三八”红旗手标兵;2011年荣获中国戏曲现代戏突出贡献奖;2011年度上海市优秀文艺工作者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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