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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戏迷朋友们,关于沪剧民营剧团怎样走市场经济谈了很多真知灼见,我再谈一点,国外有一种做法,不知能适用国内情况否,提出来议论议论。
剧团以新作或某传统戏作为策划依据,有详尽的观众接受度说明,排练演出各项开支的预算,再在社会上找投资方参于,由投资方性质决定选释某种形式合作,例如某企业投入部份资金,不单以赢利为目的,剧团可以为企业的重大活动,<例如年会,表幛会--->出谋划策,参加演出,这样为企业文化添彩,企业为民营剧团的传承文化助力。
如果以赢利为目的的资金加入,双方如何签订风险合同,以演出场次作为合同形式存档,是否赢利,如何分拆等等事项,双方必须把投资风险计算在内,最大风险承受极限,以终止合作。这样模式不知能否可行,仅作笑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