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公益演出,算他每场卖掉750张票,平均票价40元,那么应该也有3万一场.就算4成付了场租,那么也有1.8万到剧院财务手里.
想想不至于"演一场,亏一场"的吧?难道大量钞票都以演出津贴的名义发掉了,所以要高叫"入不敷出".
最近看到李九松等谈演出走入"困境"的文章,内中披露"人滑"黄浦剧场的"笑天地"演出,每位演员津贴"只有100元",与唱"歪轮"走穴根本不能比......
这里有个本职工作必须有一定"定额"的重要前提.譬如教师,基本工作量假如是每周12节-15节课(主或副课),只有超过了才能计额外津贴.演员也应该这样,规定每周或每月有一个基本演出场数(主演与一般演员各有系数),超过了再发另外的奖励;严重不足的可以其他劳动来补足(譬如:下社区无偿辅导或辅导费归院团等等).
照此法管理,剧团还会"亏本"吗?
假使有人不愿意,那尽管退出自便好了.我教师当了四十余年,改革开放以后对教师的"跳槽"比较宽松了,允许"双向自主选择"(当然必须在一个学年或一个学期结束才行,不能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从没见到有哪所学校因此而"关门打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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