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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之过》风波”词条拟入选《上海新闻志》

热度 21已有 1862 次阅读2016-5-18 11:58

      30多年新闻生涯,我经历过无数的风浪,“《谁之过》风波”可以算是其中的一朵颇具风采的浪花——

   1987年,我为揭开浙江工艺毛绒厂引进项目的腐败案,顶住重重压力,于1987年11月12日在负责编辑的中缝里,瞒过报社总编辑的“审查”,将《谁之过?!——浙江工艺毛绒厂1635万元的投资项目人为造成引进设备不配套无法产生效益调查披露这一事实遭到重重阻力》一文捅向社会……成为当时轰动一时的社会新闻,被舆论称之为“《谁之过?!》风波”。
   当年《民主与法制》、《中国记者》、《新闻记者》、《解放日报》、《新闻出版报》等几十家报刊都曾经报道过,故事还被剧作家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新闻官司》刊登在《电影新作》杂志上。时任《新民晚报》副总编、上海市政协常委的冯英子先生仗义执言,先后在《中国记者》、《新闻记者》、《新闻报》等报刊上撰写了《说<谁之过>风波》、《论廉耻》、《厂长不是老板》等文章,为我这个素不相识的小记者伸张正义,其中《说<谁之过>风波》、《论廉耻》两篇文章收入了《冯英子杂文选》中。著名新闻学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甘惜分、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所长孙旭培等新闻界的权威人士纷纷撰文或者写信为我伸张正义,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在中纪委、监察部、审计署的关注下,一批渎职者终于受到查处,我也于1992年重新回到记者岗位,历时5年的“《谁之过?!》风波”终于落幕。当年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所长孙旭培在给我的亲笔信中曾预言:“这个事例是可以进入中国新闻史册的”,正在编撰的《上海新闻志》拟将“《谁之过》风波”作为入选词条,也算是印证了孙旭培先生的预言。

   以下是《上海新闻志》所拟的“《谁之过》风波”词条:

        19871112日,《上海工业经济报》(注:《第一财经日报》前身)记者马建明因擅自在中缝发表他所采写的批评浙江海宁市浙江工艺毛绒厂1635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进口设备不配套,最终中途“夭折”的调查报道《谁之过》遭到停职。在上海市记协主席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正式受理调查马建明的申诉的同时,受到批评的浙江工艺毛绒厂厂长金民生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对马建明提起民事诉讼。这一事件引起全国新闻媒体的关注,有影响的《民主与法制》、《中国记者》、《新闻记者》、《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浙江工人报》等报刊纷纷报道或者评说这起新中国新闻史上罕见的事件,被舆论称之为“《谁之过》风波”。与此同时,新闻界权威人士、著名学者纷纷对“《谁之过》风波”进行评说,时任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所长孙旭培、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甘惜分、北京广播学院新闻系主任、新闻研究所长康萌、上海市政协常委、《新民晚报》副总编辑冯英子等相继发表评论文章或写信对该新闻事件表达关注。1992年,在中纪委和国家监察部的督办下,浙江海宁官僚主义造成引进项目重大失误案受到追究,一批渎职者受到查处,历时5年的《上海工业经济报》“《谁之过》风波”终于落幕,马建明重返新闻岗位。

 

   1987年11月12日《上海工业经济报》中缝刊出的《谁之过》。

《民主与法制》杂志1988年第2期作为重点报道刊登《<谁之过>风波备忘录》。

《民主与法制》杂志1988年第2期刊登的《<谁之过>风波备忘录》。

时任中国社科院新闻研究所所长孙旭培在《民主与法制》发文评述《谁之过风波》。

时任《新民晚报》副总编、上海市政协常委的冯英子先生仗义执言,在《中国记者》发表《说<谁之过>风波》。

剧作家根据“《谁之过》风波”故事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新闻官司》刊登在《电影新作》杂志上。

1991年5月《新闻记者》杂志刊登《<谁之过>新闻公案》,回顾《谁之过》风波。

1993年3月20日《解放日报》刊登《轰动一时 历时五载  “谁之过” 新闻官司结案》。

1993年5月3日,国家新闻出版署主办的《新闻出版报》刊登《轰动一时 历时五载  “谁之过” 新闻官司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