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学莘 发表于 2009-10-3 21:23:45

改一字,更贴切,叫“金牌扒手”!
不好意思,再一次得罪了!

blogfeiyunpu 发表于 2009-10-4 02:35:22

晤没想到烦先生还是熬勿牢,终于又跳出来。

一字“师”啊!

看来你肯定对文革扒手这个词很熟悉。不知道你在那时候扮演啥角色。

或许有人扒了你家祖坟所以会如此耿耿于怀。

别忘了你在企图污蔑攻击我的同时,也一样攻击污蔑了这个中国沪剧网站-----为啥呢,你看满世界就只有这儿这个网站写满一千帖子后成为金牌扒手,有着这么一个别人家没有的称号等级。你这样贴切地改动一个字,可见你文字功底,真是让人开了眼界。

不过,你总算也有进步---晓得自己得罪人,那还是知道自己有罪的。知道不好意思了,懂得一点点羞耻。

最后,我关心的是你没有伤了你的眼睛吗?---你看,你又熬不住来看我写的“性病广告”了。

范学莘 发表于 2009-10-4 15:10:57

“先现在好了,我只要在这个网站继续呆下去,再呆上一两个月证明我虽过得了街却又没有被打死---这就是我的一个小小的胜利”。
看看你的嘴脸,再看看你的德性,临死之前还要捞一把,拼命在沪剧网上叫卖沪剧剧本,糟践文字。你的所谓剧本,最后只能化作缕缕青烟,被世人贻笑。

blogfeiyunpu 发表于 2009-10-4 22:20:38

本帖最后由 blogfeiyunpu 于 2009-10-4 22:22 编辑

范先生,我和你今日无仇往日无怨(传统唱词一句)为何你这样子恶毒?!

老是死啊死啊的死啦死啦的,干吗呀。

这才是显露出你的嘴脸你的德行呢。

古狗了一下子,不知道你是何方神圣如此猖狂。

就算我叫卖剧本,又没有抢了你的饭碗。何须如此诅咒别人。

到网上去看看(别伤了你的眼睛),叫卖啥的都有!你怎么就不肝火旺呢?

娄江沙子 发表于 2009-10-6 08:13:16

这俩位冤家,真是,咳……

娄江沙子 发表于 2009-10-6 08:14:17

赵老师,写自己的贴,让别人说去吧。

blogfeiyunpu 发表于 2009-10-25 06:31:07



呵呵,表述仍然不正确。这个“金牌写手”是你在担任版主期间获得的,因为是版主,所以当时不会显示。准确的表述应该是“本站第一个显示为‘金牌写手’的网友。” ...
石库门 发表于 2009-10-3 10:39 http://www.chinahuju.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确实是,呵呵,你的这个表述确实正确了。

看来你是管理高层人士,像我就原本不知道这个四字代号是在担任斑竹期间获得的。

由此看来,金牌写手多多不作为奇啊。

或者可以建议凡是斑竹兼金牌写手的两者同时显示,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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