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汶川地震,沪剧界赈灾义演
楼主所发的所有照片都是当年我拍摄的,你这样用别人在照片却不指明照片来源,这样做太不懂尊重著作权了。 http://www.chinahuju.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10&highlight=%E4%B9%89%E6%BC%94
我在本站上传以上照片的原帖。并且明确有“作者声明:原创作品,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 剑鸣视点 发表于 2018-5-12 13: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所发的所有照片都是当年我拍摄的,你这样用别人在照片却不指明照片来源,这样做太不懂尊重著作权了。 ...
我怎么知道是你拍的,我是10年前在网上找来的
剑鸣视点 发表于 2018-5-12 14: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ttp://www.chinahuju.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10&highlight=%E4%B9%89%E6%BC%94
我在本站上传 ...
我不知道是你拍的,我是2008年网上搜索到的。
xuwenye 发表于 2018-5-12 23:29
我不知道是你拍的,我是2008年网上搜索到的。
别人的作品,不管你什么时候、从哪里搜索得到的,最起码的要注明来源,这是最基本的常识,也是对他人知识产权的基本尊重。 我支持剑鸣老师所讲的作品权的原则,这位网友对法律太淡薄了;你不清楚现在已经给你指出来了,你应当虚心接受并且道歉但是你非但没有歉意而且还理直气壮地强词夺理。看来你确实太不懂法了,希望你要虚心接受努力改正才是正道否则吃苦之事有你后悔的! 谢谢老师精彩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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