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鸣视点 发表于 2012-8-11 19:08:11

奉劝那些想看“沈伟事件”白戏的人可以打住了

本帖最后由 剑鸣视点 于 2012-8-11 19:08 编辑

    随着“沈伟事件”逐渐平息,一些一直在看白戏的人,又蠢蠢欲动了,他们又咬住师娘的首饰不值40万元开始造舆论。

      看样子这里有很多人确实是希望要沈伟的好看,他们好像不把沈伟搞到承担刑事责任不肯罢休似的。

      中国沪剧网在处理王盘声老师授权发布解除与沈伟师生关系声明的过程中,一直采取种种措施,避免让事态放大和扩散,包括从一开始就发布声明,禁止其他媒体和网站转载王盘声的声明,从迟迟不上传《王盘声夫妇视频叙述:请评评沈伟的行为是否人品问题?》的视频资料到后来决定不再上传该视频资料,以及对相关帖子跟帖进行屏蔽……等等,这一切,都是为了以最大的努力“保护”沈伟能够改正错误,得到原老师、师娘的原谅,促进事态向好的方面转变。但是,当现在事态已经基本平息的情况下,又有人一再坚持要求对一包首饰价值40万元进行准确举证,似乎是想造王盘声和夫人借证据失灭要讹诈沈伟的舆论,进一步扩大事态,以满足他们看白戏的心态。

      对此,我可以非常负责任的进一步披露一些证据,以正视听:

      首先,从法律上讲,因为沈伟未经师娘许可,把师娘委托他估价的一包首饰“贱卖”(姑且仅仅是贱卖)了,致使证据“失灭”,那么,这一包首饰不值40万元的举证责任就转到沈伟身上,如果仍然要师娘举证,于法于情都说不过去。

      其次,现有的证据足以证明,沈伟给师娘的卖掉首饰的上海浦金回收铺的凭证单只是师娘给他的首饰中的一样即“24K项链”256克,它只是双方交接清单中的第一件,其它5种东西都不在其中,就这一样“24K项链”256克就卖了71012元(且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每克仅277.39元,这里姑且以这份上海浦金回收铺的凭证单是真的而言,如果这份凭证单是假的,事情的性质就更加不同了),那么,其它5种东西的价值呢?

      再有,我听到相关证人多人(人证)证明沈伟自己承认这批首饰的分两是“2斤8两”,如果“2斤8两”的说法成立,那么,“2斤8两”,以黄金的市场价一估算,就非常清楚,师娘说40万元是有依据的……

      现在,如果要“确认”40万元的价值,就是要逼两位老人去走司法途径,这对两位老人是好事情吗?对沈伟是好事情吗?所有有良知的人应该很清楚!

      在这里,我还是奉劝那些一直企图扩大事态,以满足他们看白戏心态的人,可以打住了!

陈树伟 发表于 2012-8-20 19:42:48

回复 赵乐羊 的帖子

乐羊您好!{:1_299:}

娄江沙子 发表于 2012-8-11 22:35:09

本来已偃旗息鼓,是谁又在挑起事端?而且还设置高亮。如果说有看“白戏”的人,那谁是这出戏的导演呢?明眼人一看就知。

blogfeiyunpu 发表于 2012-8-11 23:12:50

沙子,说的好!

别老给人家戴高帽子。

王老年事已高,不必事必躬亲。

可以特邀崇尚真善美的人士全权代理。

一石激起千层浪。

并且,我早就希望马先生把网站副总和普通网民的双重身份分分开,别混淆。

blogfeiyunpu 发表于 2012-8-11 23:24:07

老太太不必举证,至少我就不主张她举证。

原因如下——

从副总的数字推算,足以举证了;——我不领上海行市,但相信这里的乘法口诀。

再是,老太太早就估算好了,何劳他人操心呢。

按照副总再次列举的数据事实,一件就是七万,余下5件正如他说反问——那么,其他5件的价值呢。

本来,副总从真善美以及为维护王老权益出发,就该挺身而出。

只有“执迷不悟”的一些人才“窃窃自喜”地不希望扩大事态让乙方侵吞了一半还多。

把关心王老利益的人士说成看白戏,既不真,又不善,更不美。

blogfeiyunpu 发表于 2012-8-11 23:34:24

本人愚昧,这一条是不是业界新闻啊?!

shenqin 发表于 2012-8-12 02:52:02

{:1_287:}{:1_287:}{:1_287:}讲的太好了。

华雨文 发表于 2012-8-12 08:09:11

希望此事到此为止。至于价值之类的事己经不再是我们沪剧范畴了,剑鸣为此也作贴说明,在我这个回复之后的回帖一律作删除处理。特此说明。

映春成林 发表于 2012-8-12 18:07:02

对.支持.{:1_299:}{:1_299:}{:1_299:}

blogfeiyunpu 发表于 2012-8-12 19:50:18

支持华版主!

尤其支持华版主行使权力!

这个戏迷交流栏目的直接顶头上司是华雨文,别让别人直接插手。除非华版主认为自己决断不了要请示汇报。

spring 发表于 2012-8-12 21:21:00

回复 剑鸣视点 的帖子

事情演变成这样,谁是始作俑者?如今一发不可收拾,被人家看“白戏”,也只好认命啊。

弄臣 发表于 2012-8-13 22:52:22

这种人渣留着何用?赶尽杀绝。

蔡兄 发表于 2012-8-14 10:37:06



好端端的沪剧网竟弄成家长里短污泥地,原本就不应发表这件事,你一个网站不是公,检,法,这害人又损己的事怎么做出来的,大概是脑子进水了嘛。还是奥特了,小华的决定我支持!

赵乐羊 发表于 2012-8-20 18:54:19

{:1_287:}

琴思 发表于 2015-5-19 10:08:39

“剑鸣视点”说得对!{:1_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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